中药商品“藜芦”的生药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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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1957年春我院接到人民解放军某医院送来一批“藜芦”样品,谓治疗血吸虫病有效,但有付作用,托代鉴定品种。这些样品与我院1952年在南京药材行购买的“藜芦”很相似。当时经过观察,确定所谓“藜芦”,不是百合科藜芦属(Verarvum)植物的地下部分,而是同科萱草属(Hemerocallis)植物的根茎及根。嗣后,各方面对于“藜芦”渐加注意,并有关于品种方面的报导,从这些报导中提到的学名,有Hemerocallis flavaLinne;H.thunbergii Bxker;H.citrina Baronj。近年来由于“藜芦”应用于吸血虫病有一定的疗效以及化学成分研究的广泛开展,必须确切地鉴定商品“藜芦”的品种其生药鉴别。近据孙雄才教授报导(见本期学报),认为移植江苏镇江及安徽嘉山等地所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