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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科大学将向华侨及港、澳、台招生[J]. 中国药科大学学报, 1992, (2): 92.
引用本文: 中国药科大学将向华侨及港、澳、台招生[J]. 中国药科大学学报, 1992, (2): 92.

中国药科大学将向华侨及港、澳、台招生

  • 摘要: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、台湾省学生简章》通知,中国药科大学等57所院校被确定为第一批可招收华侨、港澳、台湾省学生的大学。通知还决定从1992学年开始,除暨南大学、华侨大学外,各高等院校一律不再接受上述学生作为进修生、插班生、旁听生入学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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